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现将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
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为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 15:00。2025 年 8 月 12 日,在本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
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
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
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 1 万元,公证费 1 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
二、重要提示
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日(2025 年 8 月 12 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本公告发布日(2025 年 8 月 13 日)
上午 10:30 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文件。
三、备查文件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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